202年广西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
评价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学(药品、护理、技术)教师5年以上;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位,未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学(药品、护理、技术)教师6年以上;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学(药品、护理、技术)教师7年以上。
2、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吸收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工作成果突出,临床技术工作经验丰富,可解决专业复杂的难题。
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指导和培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3、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药、护、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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