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使领馆人员招聘条件是什么?
首先需要进入外交部,锻炼培养到必定程度才可以放外任,从辅助工作做起。
使领馆有以下两个机构:
1、中国驻外大使馆:是中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也就是讲,大使馆代表的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负责两国关系,首要职责是政治关系,大使是国家元首任命、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职责。
2、中国驻外领事馆:是中国在驻在他国某个城市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负责管理当地本国侨民和其它领事事务。
3、两者的区别是,大使馆负责外交层面的事务,而领事馆负责侨民层面的事务。有时候,大使馆也兼具领事馆的职责。
使领馆官员工作内容:
1、护照颁发、换发、补发:在国外居住的侨民,不必大老远地回国办理护照,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使领馆可以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2、华侨丢了护照,申请旅行证和回国证明:在国外丢了护照,拿着之前备好的护照复印件和签证的复印件去当地警察局办理丢失证明,尽快去目前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办理护照或者旅行证,短期旅游有时需要办理回国证明以防万一。
3、文件公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使领馆可以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
4、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终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5、婚姻登记:在驻在国承认和接受的前提条件下,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6、提供保护、解决困难: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或涉及刑事案件,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应您的请求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帮助您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