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_对联的动词有哪些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哇哇怪叫的乌鸦,从空中骑着扫帚一掠而过的老太婆,发出阵阵尖利笑声。这似乎是提到女巫,我们最先浮现出的印象。可你知道吗,在欧洲,大约从15—17世纪这三百年的时间里,有无数年轻女子被冠以“女巫”名号,哀嚎着在熊熊烈火中死去。这是为什么呢?她们当真是为祸人间的女巫吗?且随笔者一探究竟。
首先,我们先来大致了解欧洲中世纪的社会背景。欧洲中世纪,又被命名为“黑暗时代”。在这个时期,西欧蛮族入侵,纷纷建立了国家,之前的古典文化被宗教色彩浓郁的中世纪文化所取代,教权与王权势力彼此争夺控制权,教会凌驾于国王之上。同时,14世纪爆发的黑死病也为这片土地笼罩着一层阴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陷入宗教狂热的人们把这一切的灾难都归结于是女巫施法的结果,于是一场荒诞的消灭女巫运动开展了。
他们是如何判断谁是女巫的呢?要么,是相貌丑陋的女性。倘若她不仅长的丑,还拥有一个鹰钩鼻,那就更毫无疑问是女巫了。或者,是懂得一些药理的女子。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女巫在施法时,要借助药草和咒语的魔力。她们念诵咒语召来怪物,任何冒犯她们的人都将被诅咒并痛苦死去。人们还相信,女巫会用婴孩熬炼出使自己永葆青春的油,会去引诱正派的人成为魔鬼的奴仆。因而一些长相靓丽,或者行为举止不符合他们心目中“淑女”标准的女子也会被指控为女巫。再有就是养有猫的女子,特别是黑猫。那时的人们认为黑猫是可以通灵的,也是邪恶的,会摄取人的灵魂,是女巫的信使。所以他们不但迫害女性,还杀害猫。
那么,那些被诬陷为女巫的女性应该怎么自证清白呢?答案是,基本不可能。当时的人们也会去检验是否是女巫,但他们用的方法令人毛骨悚然。他们相信女巫用鲜血喂养魔物,因而会扒光她们的衣服细细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伤口。他们还认为女巫因为魔鬼的力量对痛觉不敏感,因而他们会用针去扎,连眼皮都不放过。他们还会把女性的手按进沸水中取圣物,倘若几日后烫伤消退就无罪。又或者将她们的手脚都捆起来,扔进水里,倘若沉下去了,就无罪,浮起来,就要被烧死。各种残酷又奇怪的检验方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无数女性在严刑拷打中支撑不住死去。
其实执行火刑只是其中一种杀害方式罢了,但执行火刑能让更多民众看见。当“女巫”被“正义的使者”捆绑在架满木柴的柱子上,人群发出欢呼,仿佛真的杀死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当烈火开始熊熊燃烧,“女巫”发出痛苦的声音,人群有的祈祷,有的兴奋,仿佛那火焰就是救赎他们灵魂上天堂的光。
欧洲中世纪烧死女巫的热潮,其实烧死的基本是无辜的女性,这是野蛮而残忍的行径,也是对女性的压迫。可以看到,无论何时,倘若人群失去理智,都将变成一场可怕的灾难。
据《女巫之锤》一书记载,将怀疑对象丢进水里,淹死了就不是女巫,没淹死就是女巫,而被鉴定为女巫者,随后将接受极其残忍的审判。
女巫认定——荒唐
在当时,只要是民间发生的瘟疫、饥荒、不孕不育、家中牲畜死亡、孩子痴呆等等,统统划规为女巫作怪。也就是说,几乎民间发生的所有不幸的事情,都会怪罪到女巫的头上。
虽然,鉴别女巫的手段各有不同,但均给人荒唐透顶的感觉。
例一:身上有胎记或者痦子者,都被认为可能是魔鬼的标记,并被判定为女巫。因此,不知道有多少无故的妇女被扣上了女巫的帽子,并遭到迫害或残杀。
例二:将女人关进一个密室,门上开个小孔,观察有没有“小鬼”进出,而所谓的“小鬼”则指老鼠、蟑螂、爬虫等,一旦它们在密室中出现,即被认定为女巫。同时,由于女人被关在密室中长达三、四天,而且不给食物,有许多女性直接饿死在了密室中。
例三:女人被指控生活不道德,证明她同魔鬼有往来,即为女巫。
例四:女人经受不住酷刑,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即为女巫;如果能够坚持得住,又被认为有魔鬼帮助,即为女巫,必将接受更加严酷的折磨。
女巫审判——残忍
将女人丢进水里没有淹死者,即被认定为女巫,下场就是捞起来用火烧死。例如:圣女贞德就是被烈火烧死的。
据《基督徒的回忆》一书这样描述惩罚女巫:“使用酷刑的人甚于地狱的幽灵。我看到过分离的四肢、散落的眼睛、与腿分离的脚、缠绕在关节的肌腱、扭曲的肩肿、肿胀的深处血管以及深陷的表层血管,受害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转以及被倒置。我看到过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棍棒重击,用针刺,用绳索捆绑,用硫磺灼烧,用油烧以及用火烧。”
又据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一书记载:“达米安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弄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
猎杀(审判)组织——教会
据《早期现代欧洲的异端、巫术和女巫》一书记载:“(猎巫)能展示教会在魔鬼领域内的权力,毫无疑问是受上帝恩准的。”
显然,猎杀(审判)的组织就是教会。因为他们通过推动猎巫,既能展现自身的威望,又能满足民众的好奇心理。因为,每次审判处决女巫时,都会引来无数的民众围观。
为了使行刑的过程能够震慑到更多的民众,他们请人用雕刻、绘画等方法,将残忍的行刑过程记录下来,以方便在民众中传播。
据《女巫之锤》记载,1485年10月29日上午,因斯布鲁克市政厅会议室举行了一场宗教审判会,审判者是罗马教皇任命的上德意志地区的宗教总裁判官海因里希·克雷默,而被审判的“女巫”则是该市居民伦娜·舒柏琳,罪名是涉嫌“行巫术”。结果,由于法学专家兼医学博士墨维斯的参与,并提出了数条专业性的质疑,最终幸运的伦娜得以无罪释放。但是,伦娜仅是躲过教派迫害的极少数的幸运者,而大多数则惨遭残忍迫害或杀害。
1258年,教宗亚历山大四世曾下发一道敕令,禁止女巫审判。但是,据《德意志和神圣罗马帝国史》记载:依旧有许多的领主根本不予理睬,也没有传达,更没有执行,直接忽略了教会的命令。因此,阿尔希厄提和韦耶曾称当时的猎杀“女巫”事件是一场大屠杀。
不过,事实上“猎巫”并不等同于“猎女人”。毕竟从古到今,每个男人都有母亲、妻子、女儿和姐妹,而指控任何一个妇女,也就预示着破坏一个家庭,难道真有这么多疯狂的男人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关于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事件,可能夸张的成分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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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的动词有哪些
对联的动词数不胜数,但梳理起来,大至引分以下几类:
一、主动词类。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联中,月照泉流,照和流都是可作谓语的主动词。
二、使动词类。例:晨曦羞落月,暮霭暗归程。联中的羞字和暗字属于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意为使落月羞愧,使归程渐暗。
三、形容词动化类。例:日出山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联中的红字和绿字属于形容词动化,意思是说日出后的山花红过了火焰,春天的江水绿得象蓝色。
四、名词动化类。例: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联中的面和话都是名词,但在此联语境中属于名词动化,意思是说打开窗子欣赏(观看,面对)莱园,喝着美酒谈论农事。
除上之外,还有很多类不胜枚举。总之,在联语和诗词中,动词的灵活性很宽泛,除了动词本身,名词和形容词也被经常用为动词。
对联用的动词较多如:
“春燕剪柳,喜鹊登梅〞中上联“剪”下联“登〞。
“日薰春杏,风送腊梅〞中上联“薰”下联“送〞。
“万马争飞跃,百花展笑颜”中上联“争、飞〞下联“展、笑〞。
“腊梅报喜,飞雪迎春”中上联“报〞下联“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