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人伦惨案
分享一则前几年比较轰动的人伦惨案:一局长妇人深夜勒死13岁亲生女儿,被无罪释放,其丈夫牵出巨额受贿案件锒铛入狱。
2013年5月13日晚11点多,本应该是人们夜间休息的时间,可是安徽省阜阳市的一个叫“中央豪景”的小区内则人声鼎沸、人头攒动。
几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进入小区,民警和救护人员匆匆赶往小区14栋楼,不明真相的居民也纷纷下楼、开窗围观。
最后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5月3日这天深夜,在这个高档小区内14栋单元房,一名名叫应梅的37岁中年妇女用一根数据线将自己13岁的亲生女儿给勒死了。
事后应梅打电话告诉了自己的丈夫——阜阳经开区国税局副局长杨东升,得知消息的杨东升第一时间赶回到家中,房门却反锁,用钥匙打不开,敲门没人应,于是只好报警求救。
当把门打开,13岁花季少女已经气绝身亡,抢救无效了,杀害她的亲生母亲也被带走,不过因为其精神有问题而免于刑事处罚,被释放。杨东升却因为涉嫌贪污受贿上达千万元被立案调查。
一个好端端的三口之家,为何出现妻子精神紊乱杀死女儿,丈夫身居要职却锒铛入狱。一切都要从这位杨副局长说起。
杨东升虽然只是阜阳经开区的国税局副局长,但是正局长缺编,因此他是以副职代理局长职权,提为局长也只是时间问题。
杨东升和应梅相识于安徽省界首市一个小的中原宾馆,当时,应梅是这个宾馆的服务员,杨东升则比她大13岁,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相识之后不久,杨东升离婚娶了应梅。
2000年,两人的女儿出生,本该是一个幸福之家却因为杨东升职务升迁开始变质,杨东升升任副局长后,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每天都是醉醺醺,发展到常常彻夜不归。并且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性格刚强的应梅不能忍受,两人多次互骂和吵架,久而即之,应梅的精神出现问题。
不知道在那一晚,她是否恍惚间错将自己的女儿认成那些毁了幸福家庭、抢走她丈夫的“狐狸精”,才酿成了惨剧,当然这些都是猜测,真正的原因如何,谁也不得知。
杨东升是不是罪有应得?他贪污受贿、不忠于婚姻,应该收到法律制裁和道德的谴责,可是他年仅13岁的女儿何罪之有,为了成为了父母矛盾的牺牲品。
这个案件值得我们深思。
12岁被逼“接客”七百次 强迫幼女卖淫案震惊警方
2002年1月23日10:47
冬日的暖阳跨过岳阳市华容县一户农家住房的门槛,一半照在一面斑驳的墙上,一半照在一张破旧的床上。床前摆着的一双小胶鞋和床沿上搭着的一套蓝白相间的学生运动服,显示着床上人物的身份。十二岁多的小英华(化名)面色惨白、头发蓬乱地躺在床上,一双含着泪水的眼睛透露出她所遭受的摧残和对人性泯灭者的控诉。
幼女落入“风尘”
英华是华容县某中学初一学生,在学校里成绩优秀、聪明伶俐,如果不是性格倔强,喜欢赌气,她不会遭此厄运。2001年5月15日,英华在缴纳所欠的学杂费时,不慎将一百元的学杂费弄丢了,英华的妈妈知道后,想着农村里这一百元钱多么来之不易,便狠狠地将她骂了一通。
一切不幸便从这一百元钱开始了。
被痛骂了一通的英华,想到家境的贫寒,想到自己因欠学费常被学校讨要的境况,便一气之下偷偷地跑到岳阳找做生意的舅舅。但因其在岳阳城里人生地不熟,一直找到晚上12点仍未看见舅舅的影子,又饿又冷的英华只好蜷缩在金日菜场里,想挨到天亮后找不到舅舅就回家算了。
埋着头蹲了近半个小时的英华,忽然听到有人跟她说话:“小妹妹,是找人吧,一定饿了。来,叔叔带你去吃点东西,再带你去休息。”
这个自称“叔叔”的男人,叫邓光平,年约30多岁,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一切都信以为真的小英华,以为碰到了好心人,便跟着他去了。这位叔叔在给英华买了点吃的东西后,又带着她在旅社住了一晚。第二天中午时,小英华又被邓光平带到了岳阳火车站附近的廖家坡菜市场三楼的谭龙方、刘利平夫妇处。在谭家,英华看见他们嘀咕了一阵子后,这对夫妇给了邓光平500元钱,邓光平走时叫英华呆在这里等他。
邓光平走后,谭龙方、刘利平夫妇马上锁上房门,拿出了一张纸,凶神恶煞地要英华照这张纸抄写一遍,她不知道这是一份“卖身契”。纸上的内容大概是,以后英华要听他们的话,要她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许反抗,也不能对任何人说什么,不许喊叫。否则没吃没喝还要挨打受骂。英华被迫抄写一遍后,又被逼在所写纸上按下手印。谭龙方夫妇警告英华说,以后有什么事都是你同意的。小英华并没有将自己今后的处境,想得这么惨。
被逼“接客”七百次
被关起来的英华多次吵着要回去,均被谭龙方夫妇吼住。小英华感到一时逃出去的希望不大后,便想寻机再逃。小英华出走后,其家人急得四处找人,但一次次都失望而归。他们不知道女儿已落入“淫窟”,将要遭受非人的摧残。她的家人向记者诉说时,个个都捂着脸痛哭不止。
5月21日晚12时许,关了6天的小英华被谭龙方推醒,要她出去有事,这样小英华被谭龙方的妹妹谭丽英强行带到了岳阳某大厦12楼的一个客房里,后谭丽英转身离去。房间里一个50多岁的老头子见到小英华后便扑了上去,将其强暴。其间折磨小英华达数小时之久。
此后谭龙方天天逼着小英华去接客,并规定每天接客10个以上,最少也要有8个。如果稍有不从,不是挨打就是挨骂,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上7点一时到晚上12点,如有生意则延长。有时,他们将“客人”直接带到小英华的房间。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和蹂躏后,小英华发誓要为自己雪耻,于是她将所遭受的强暴都一笔笔地记录在所带的作业本上。在小英华的记录里,从5月21日到8月24日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共被接客700次,遭受强暴最多的一天竟达15次。致使小英华不仅染上了严重的性病和妇科病,而且经常出现头痛、耳鸣和眼睛看不清东西等症状。
在小英华的泣血记录里,有一记录让记者惊鄂万分:7月25日晚上,谭龙方为了骗取高额的“开处”费,与一个同样操“皮肉”生意的老板合计,将一管不知从哪里抽来的血液强行注入了英华的宫腔内,冒充处女。近十分钟后,有一个中年男子便上来迫不及待给她“开假苞”。当时她痛得叫喊不止,满床打滚,真血假血染了一床。遭受这次折磨后,英华几乎虚脱过去。之后谭龙方夫妇又故技重演,折磨得小英华生不如死。
小英华向记者哭诉道:每次老板娘不管我身体怎么样,硬是拖着我去。我恨死了她们每一个人。
特别是六一儿童节那天,小英华还被关在房里被迫卖淫12次。中午时她站在窗户边看见一列列的少先队员举行庆祝活动时,眼泪不停的掉下来,求生的念头更强烈了。
8月24日下午3时,英华终于找到一个机会,趁看管人员不注意,偷偷地跑到外面打了一个电话给父亲。四处寻找女儿几乎绝望的父亲获悉后,差点昏死过去。
在她父亲报案后,岳阳市警方迅速将其解救。但此时主要犯罪嫌疑人谭龙方、刘利平夫妇已失踪。
由于涉嫌人员多,管理范围复杂,岳阳楼区和白石岭公安分局在一边全力侦破的同时,一边对小英华进行了人道主义的关怀。据岳阳楼区公安分局政干科吴明治介绍:案发后,岳阳市公安系统自发筹措资金4800元给英华治病。
公安厅厅长拍案怒起
10月20日,英华的父亲看着日益憔悴、几乎半死的女儿,毅然将一封要求严惩凶手的控诉信送到了省公安厅,公安厅长周本顺看到控诉信后,满怀愤怒、拍案而起,当即批示“严肃查处!”。
当日,一纸红头督办文件转到岳阳公安局长刘国球手中。刘国球局长当即指示“组织专人迅速查处”。
其后,岳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德良先后两次召集岳阳楼区公安分局白石岭公安分局专案研究。要求“彻底查清全案,务必一网打尽!”指示“两局以此为鉴,全面开展整顿”,并作出“询问被害、调查取证、追捕罪犯,给钱治病”的具体办案措施,两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市公安局法治办主任杨克仁全程督办。同时专案组干警南上北下寻找犯罪嫌疑人。
12月14日,距案发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干警在湖南、湖北往返数次,排查了近千名对象,仍进展不大,胡德良再次严令,“限期25号前侦破!”
12月15日专案组接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犯罪嫌疑人谭龙方、刘利平藏匿在益阳市南县。当日,干警赶往南县,在南县警方的配合下,19日上午将谭龙方、刘利平一举抓获。至发稿时已有数名强暴英华的嫖客落网。
据警方介绍,我国法律早已明确规定,与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前提如何,都将视为强奸幼女。而胁迫小英华卖淫的谭龙云夫妇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因小英华不到14岁其量刑与“奸淫幼女罪”同。
廖家坡的卖淫黑幕
听记者说起小英华遭遇,岳阳市民感到揪心的痛,纷纷向记者诉说小英华被迫卖淫的廖家坡是一个人见人恨的龉龊地带,这里“黑”得不得了,简直是一个大淫窟,像小英华这般大小的女孩子还大有人在,这个藏污纳垢场所,不知何时才能整治干净。
2002年元月5日,记者决定暗访廖家坡。有人告知记者,要去廖家坡先去火车站。
上午9时许,岳阳市火车站的候车大厅门口,站满了等车的旅客。在记者和两个邀请的朋友刚刚走过栅栏时,便被几个一直站在角落的中年妇女追上。他们纷纷要记者跟他们去休息,并负责帮每个人找一个漂亮小姐玩。还扳着指头说,那里的小姐是如何的漂亮,有的还是附近学校“打临工”的学生,会有很多让你快活的方法。当记者以怕公安局查时,她们说,都是自己在廖家坡租的房子。在自己家里,公安怎么会查。并反复向记者说明,她们做这种生意好几年了,如果经常被查还能开下去吗,怕记者不相信并反复保证出了事全部负责。在记者问及价钱时,有的说100元,有的说60元。如果“开处”那价格就要上千了。
在廖家坡,记者看到这里每栋楼房的底层几乎都挂着发廊的招牌,招牌的名字十分诱人。在每个发廊里都坐着几个打扮得十分妖艳女子,她们似乎等待什么。在我们经过一家发廊门口时,有几个年轻女人突然跑过来要扯着记者和几个朋友上楼去按摩。在这里她们都以自己租房开发廊掩人耳目。
有一个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廖家坡、汽车站、泰和商厦附近的租住房子,是这里卖淫嫖娼集中地,这里有不下300名鸨头,有小姐几百上千人,基本上组成了一个网络,小姐可随时调配,真正实行“资源共享”。他们对嫖客收取200元以内不等的“嫖费”,并和小姐四六或五五分成。有的则见其弱小施加暴力分文不给。
最后的道德底线
随着这起震惊全省的强迫幼女卖淫大案浮出水面,许多人士表现出无比的悲哀和沉重。
在省妇联采访时,一位负责人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这些犯罪嫌疑人,都触犯了相应的法律,无疑都将得到最严厉的惩治,这是罪有应得。但这些人之所以挺而走险,作奸犯科主要是最后道德线的跌破,失去支撑思想和灵魂的基础。这些人一旦放弃了人应该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后,将会对自己所作所为无一丝羞愧感,不再有犯罪感,不再受良知的遣责。这样的人看不到法律的约束,看不到道德的要求,所作所为令人齿寒。
小英华被迫卖淫后,鸨头唯利是图,想尽一切办法取悦嫖客。嫖客也耍尽手段,满足自己扭曲的淫欲而不惜践踏人伦法律。道德底线和人性的完全丧失与泯灭,这样的社会无疑是岌岌可危的。
透过这起特大强迫幼女卖淫案,人们在呼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也呼吁有关人把守自己最后道德底线,因为这是人类共有的生命线,是一切法治与和平、文明与进步的基础。
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
我老婆的前姐夫,可以说算是最无耻下流之徒,此人吃喝嫖赌,偷抢骗,样样俱全,对自己的孩子从不负责任,还企图对我老婆图谋不轨,说出来简直让人深恶痛绝,还好现在这厮被抓进去了,老婆的姐姐也算是摆脱了他,对老婆的姐姐来说,这些年绝对是一场恶梦。
老婆的姐姐属于远嫁,当时在广东打工认识的这个男人,两个人没结婚前,这个男人掩盖得非常好,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后来姐姐嫁过去生小孩子后,原形毕露,好吃懒做,天天不上班,就知道打牌,赌博,而且赌得特别大,把家里的积蓄输得干净,还到处借高利贷,天天被债主逼,他自己老爸都被他活活气死,他把他爸养的牛,猪,还有水稻粮食偷偷的拿去卖了。
还特别嗜酒,除了打牌,就是喝酒,喝了酒就打老婆,打小孩,姐姐有一次被打得右手骨折,老婆赶过去看姐姐,姐姐在医院,我老婆回姐姐家去给姐姐拿衣服,那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居然在他家图谋侵犯我老婆,言语轻薄,动手动脚,做下流动作,还好我老婆比较强势,从厨房拿菜刀,追着他砍,他才没得逞。
我听到这个消息,赶过去,他居然还厚颜无耻的在我面前挑衅,我当时就上去把他干翻,他自己报警,结果他被拘留半个月,真是大快人心。
出来后天天缠着姐姐,让姐姐没法正常工作,生活,还拿自己的小孩来威胁姐姐,说姐姐要跟他离婚,他就杀了她,杀了小孩,搞得姐姐整日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终于,恶人有恶报,去年八月份,他因为抢劫,被抓了,抢劫伤人,被判八年。
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
我给大家说说我们女儿的经历,大家评评理看看这个人算不算无耻?
三年前,闺女在外地上大学,快过年放假的时候,她们宿舍某大省偏远山区的女孩不说想回家,她说自己的家里回去也就是被家长使唤干活,没意思,就问室友谁可以带她回去过个年?我那傻闺女就出于同情心和独生女的幼稚,就自告奋勇的带她回了我家。
一路上,车票、吃食都是我闺女掏钱,那个女孩在车站买了一瓶水,(就一瓶,她自己喝)两个人坐了半天车回来了。
到了我家,由于孩子提前给我们打了电话,一家子给她们两个举行了接风宴,然后带她洗了澡(北方人冬天是去浴池洗澡的,搓澡、打奶、按摩一条龙),然后带她去了超市,给她们买了很多零食,大礼包,我还特意给她买了一套睡衣,一套秋衣,两条内裤,和牙刷什么的,花钱我不计较,谁叫她是我孩子的室友呢?咱作为东道主,怎么也得尽地主之谊是不?
这女孩在我家住了11天,在这里过的年,白吃白喝没有花她一毛钱,北方人都备很多年货的,这孩子可算是饱了口福喽,好多食材她都没有见过,她自个也说在家里吃不到这么贵重的东西。两个孩子每天吃了饭就躺着玩手机或者是看电视,偶尔去街上逛逛街,家务活都是我做,俩人儿十指不沾阳春水,咱心疼孩子也就不在意这些,大过年的随她们去就得了。
正月初八,女孩说想回家了,我们给她准备了我们这里的土特产,和一些带给她妈妈的滋补品,我们两口子送她们到车站,我给两孩子买了去天津西站的车票,然后我闺女陪着她坐车去了天津西站,要从那里才能买高铁票回她的家乡。
到了西站,又是我闺女给她买车票,全程她就坐在候车室的长椅上,守着我们送的礼物在那里等候。我孩子又是花自己的钱给她买了动车票,重点来了,孩子因为买票露了钱包,票买好了,结果小偷把钱包和手机都偷走了,票递给了她,再掏手机才发现自己被偷了,这样一来,闺女连回家的钱也没有了,手机也没有了,急得孩子问她怎么办?她竟然按着自己的包不做任何表示,要知道从西站回我家才14块钱!14块钱那个女的也不出,手里攥着我闺女花一百好几给她买的票,眼睁睁看着我的孩子回不了家!!我的傻孩子急得要哭了,跟她说要她手机给我打个电话,那个室友竟然说她的手机没电了!头一刻她还给她妈妈打电话告诉她妈妈回家的消息,五分钟不到,竟然面对孩子的困境说手机没电了!狗血的是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微信又响了!最后孩子找路人借了电话打给我们,我们两口子开车把孩子接回来!
孩子回来后跟我们说明一切,气的她爸爸说:”从今天开始我们家多一条家规,以后不论什么情况下谁都不许和某某省(室友省份)的人有任何交往!”
事后据说孩子其他室友责问过那个女的,她回答:“她家的东西肯定不是好来的,我吃也是替人民消灭腐败!”当对方问及为何对我孩子的困境袖手旁观时,她的回答竟是:“谁叫她只给我买了回省会的车票?从省会回家我还要做七八个小时的车呢!”(天津到她们省的动车只到省会。然后再转车)
唉,升米恩斗米仇,养不熟的狗喂不饱的狼说的是不是这种情况?这样的人值不值得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