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误以为小偷是丈夫,小偷是否构成犯罪
女人误以为小偷是丈夫,和他有关系。这听起来很离谱很荒谬,但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小偷入室盗窃强奸了女主人。小偷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案例回顾:
结婚不到一年,女子躺在丈夫的床上等丈夫回来,却不料等了一场噩梦...
醉汉在黑暗中爬上她的床,女子以为是晚归的丈夫,她配合“丈夫”履行了妻子的义务,没想到,“丈夫”不是丈夫。
小林的妻子和丈夫小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的。小林很漂亮。相亲那天,小李一眼就爱上了小林,小林对小李印象很好。两人约会两个月后,他们决定结婚。
结婚后,小李的事业蒸蒸日上。有一天,小林下班回家。她丈夫打电话说他今天要加班。他要很晚才能回去。让小林先自己吃饭,不用等他。
晚饭后,小林以为丈夫没有回来,也没有出去,在客厅玩手机,然后感到无聊,回到房间看电影。
在丈夫小李回来之前,小林隐藏着门,躺在床上,电视上播放着最近流行的电影,不时拿起手机玩,静静地等待着丈夫的回来。
一阵疲惫袭来,小林关掉了电影,然后关掉了灯,慢慢地睡着了。然而,门没有关上,给了小偷进入房间的机会...
这时,一位不速之客来到小林家。张晚上刚打完牌,输了500多块。他非常沮丧。他一天晚上输了这么多钱,一口气发泄不出来。
打牌后喝了几杯酒,酒很胆小,想偷点东西,晚上偷东西很方便,所以张偷偷溜进小林家,在大厅里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然后看到门虚掩,微微晃动,就想到在房间里找点有价值的东西。
进去一看,看见熟睡的小林,看见她长得漂亮,张某心里萌生了邪恶的想法,就躺在小林身边,开始动手动脚。
睡梦中的小林以为是丈夫回来了,想亲热,于是,没有反抗,配合“丈夫”完成了夫妻之事。
小林迷迷糊糊地觉得不对劲,睡着的丈夫突然来亲热,以前不是这样啊。
这与丈夫的性格不符。他越来越困惑。然后他打开灯,看到他的丈夫在哪里。他和一个陌生人做了那种事。然后他哭了起来,只是扇了张两巴掌。
张某出轨后,看到女孩心里这么害怕,然后威胁小林不要报警,偷偷离开,还把小林包里的一些现金拿走了。
过了一会儿,小李加班回来,一进门就听到小林哭了。太可悲了。鞋子没脱,就赶紧赶到房间。看到小林满眼泪,他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小林把事情告诉了丈夫。小李很生气,很难过,但理智还在。抓住小偷绳之以法是最好的办法。
小李直接带小林到公安局报案,心里发誓要让小偷进监狱。
警察听到情况后,立即派出警察,因为社区有监控,所以很容易抓住张。
据解释,张某是一个独居的单身汉。他通常喜欢打牌,总是赔钱。事发当晚,张某喝了几杯酒。打牌输钱后,他决定偷钱。
在酒精的强烈刺激下,张潜入室内犯罪。小李把身材和丈夫差不多的张当老公,黑暗中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面对大量的证据,张承认了他所做的事情。虽然他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嫌疑人张声称他没有犯罪。
他狡辩说:进入受害者房间后,虽然有性侵犯,但他没有使用暴力,对方从未拒绝和反抗,他的行为只是“通奸”。
那么张某是否犯罪,应该如何处罚呢?
经多方调查,在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相关犯罪事实后,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表示,被告张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利用黑暗的光线和他人的错误理解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违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事件的发生非常清楚,周某进入小林房间时,小林处于睡眠状态,意识不清楚。
同时,由于房间里的灯光昏暗,他们没有意识到对方是张,而是误以为自己是丈夫。
因此,当周某实施性侵犯时,他没有抗拒。出于生理反应,他也迎合了局面。从表面上看,小林的反应似乎默许了张的行为,并与他发生了性关系。事实并非如此。
小林睡觉时很困惑,没有主观意识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与他发生性关系并不意味着出于主观意愿。这种情况是一致的“不知反抗”的状态。
其初衷是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不是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周利用这一点“不知情况”性侵显然违背了小林的主观意愿,所以他的行为最终构成了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某入室属于非法入室盗窃,小林醒来时当面拿走现金,属于抢劫。
最后,法院根据周的犯罪动机、犯罪风险、社会影响和认罪态度进行了综合审查,最终判处五年零三个月。
最后:
女人误以为小偷是丈夫,和她有关系。小偷不仅犯罪,还要数罪并罚,不能让犯罪者逍遥法外。
还有,女士们,一个人住的时候一定要锁好门窗,防止不正当的人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