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成网友,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男子伪装成网友,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算!
这个问题虽然奇葩,但却是在生活中存在的事。在我老家农村,就曾出现过这种奇葩的情况,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在邻村的一个独子家庭,父母辛辛苦苦为他娶得一个漂亮姑娘当媳妇,但他从小娇生惯养成性,不会照顾女人,也不会体贴女人,他本是一个需要照顾的人,整天无所事事,抱着手机玩耍。
一天两天忍了,十天半个月也忍了,但长久如此,漂亮媳妇哪能容忍?于是,他媳妇经常跟他闹矛盾。一生气,媳妇就要分床睡。他再不济事,但也是男人呀,生理需要还是有的。
但媳妇就是不理,不允许他上床。一次外出会见朋友,朋友见他愁眉苦脸的,问明缘由后给他出了主意。说以网友的名义与她聊天,然后约出开房。
他觉得这办法可行,于是新注册了一个叫“帅小哥”的微信,以交友名义加媳妇微信。无奈媳妇不吃这一套,他每天加三次,坚持了半个月都没成功。
于是他改变策略,重新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每天从网上搜索一些漂亮山水图片,发在朋友圈。发了几天后,再次悄悄的加媳妇微信。也许是被他朋友圈内容吸引,连续坚持三天后,终于成功了。
后来,他从网上学习了一些经验,像男孩追女朋友似的对她进行“穷追猛打”,不久真是约会成功了。不过媳妇提出了特殊要求,见面时蒙面,不能真面目。而这,正是他巴不得的,要不他身份如何隐瞒?
两人见面时,各自戴着面纱。别人见了都很奇怪,这大白天的,为何两人都戴着面纱呢?在他软磨硬泡之下,整天心情郁闷的媳妇只答应一起喝茶,不得进一步。
虽然他嘴里答应得好好的,但却在喝茶时趁媳妇上厕所的瞬间,对茶动了手脚。后来媳妇喝茶后,就迷糊了。媳妇醒来知道上当,打电话报警了。他被警方带走,虽然他揭开面纱露出身份,但是仍被刑拘。
因为,他在违背媳妇自愿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得惩,这不是玩,而是犯罪。后来,他被判3.5年,媳妇也彻底离开了。
因为这位题主的问题,我想起家乡邻村的这个荒唐事情。虽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男主人公因为什么原因扮网友,但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欺骗、强迫行为,是犯法的。这样的行为,必受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