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妇女的惩罚是什么?
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对女犯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捣:古代对妇女犯罪的一种刑罚。施以纹、肉刑后,将其送往政府或边境军营,服用晒谷、捣米的劳动。
2.刑罚: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这是对犯人手指的惩罚,所以也被称为唐宋明清时期,政府习惯于强迫女犯。
3.杖刑:隋唐以来的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女犯有奸罪,必须“去衣受杖”,这不仅会造成皮肉之苦,还会达到侮辱的效果。
4. 死亡:在古代,有特殊身份的罪人被用来自杀,如毒酒、剑、丝绸、绳子等。妇女给予更多的丝绸,并在历代使用。
5. 幽闭:对女犯的宫刑始于秦汉。也就是说,用木槌击中妇女的腹部,人为地导致子宫脱垂,是对淫秽罪犯的一种酷刑。
从这些惩罚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代妇女的地位有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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