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诈骗”一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诈骗”一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顾名思义,“诈骗”是骗子所做的活动。欺诈,是对人性的亵渎,因为,没有信任,没有欺诈,你不信任他,他就不能欺骗你。诈骗,在一定程度上,正在一步步抹去我们社会极其珍贵的善良和信任,甚至造成相当大的信任危机!有时候,当我们面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很多人可能会问自己,他是不是骗子!这才是真正的骗子提前透支了我们社会的信任和善良!
《治安管理处罚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少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公共安全欺诈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受到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必须强调的是,“欺诈”欺骗公私财产或物质利益,如果是所谓的简单的“欺诈”,就不能构成公安管理处罚法意义上的欺诈!只能称之为违反道德的骗子!
此外,欺诈公私财产,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即欺诈公私财产价值超过3000元,可能涉嫌欺诈犯罪!本标准,国家授权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在国家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例如,北京是3000元,河南省是500元,上海是4000元,这是涉嫌诈骗犯罪的刑事起诉标准。
天上不会掉馅饼,善良的人要警惕!千万不要贪便宜,偷鸡不腐蚀米饭!机关算得太聪明了,久骗终于出现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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