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务员?具体干什么?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治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保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进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征和治理需要,划分为综合治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治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展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针对公务员领域的各种不赞同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治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领域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我国现阶段干部治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状,意见 保护草案规定的领域;同时,意见 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美,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领域。最后,立法机关接受了这个意见 。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进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3个条件:
1是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1种履行公职行为。
2是纳进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准则,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1些在国家举行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进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进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1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进国家编制治理机关治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1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有另外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