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的《李朝实录》记载了很多关于朱迪殉葬的事情,世宗》一卷记载“前后选择韩氏等女性,都是大行皇帝···康惠庄淑丽妃”,所以这位韩氏妃子就是殉葬的十六人之一,同书同卷还记载了韩妃的殉葬过程,侍者把木床放在殿里,让韩站在上面,把头按在挂在房间里的绳套里,死前,他还呼唤了母亲的名字,悲剧溢于言表。
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的父子也有丧葬记载,明仁宗在遗诏中告诉宫中简化葬礼,这个遗诏不是禁止埋葬的,但是埋葬的人数比他的父亲和祖父少得多,明仁宗只有五个人埋葬,他的身份在《明实录》中有明确的记载。
古代殉葬,王子死了,那么多妃子陪葬吗?
殉葬就是为死去的特权人物从死而殉葬,这种习俗起源于人类刚刚拥有一些多余的财富,当父系社会建立时,它是私有制的产物之一,河南仰韶文化遗址位于濮阳市西水坡大墓45号墓的四具遗骸中,是一名壮年男子,其余三名青少年被埋葬,这种殉难真是令人震惊,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如此残酷,充分说明奴隶社会是典型的弱肉强食!
这个问题应该涉及明清两代,答案如下:
历史严重倒退
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清楚为什么2000年后明初,人殉制度死灰复燃,愈演愈烈,最严重的时候是从朱元璋到英宗朱祁镇的百年(1368~1464)。
我分析有两个原因:
第一,这是太监满宫的时候,明朝崇祯年间达到10万人;9000名宫女,也是一个非常讲究厚葬的社会,我们可以直观地从十三陵的规模体系中感受到,地宫里有无数的随葬品,所以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宫中的妃嫔和太监身上,让她们陪寡人或封王一起去阴间。
第二,朱元璋称帝后,杀戳成性,设“四狱”,数万人被杀,成祖朱迪因其特殊的登基经历,包括朝中大臣、特务厂卫、汉王高熙,在内,恐怖镇压了他600人被杀,在这个朝代,人类的生活就像蚂蚁一样便宜。
从清初的努尔哈赤到皇太极、顺治皇帝和亲王,他们都被宫妃或男性廉洁奴隶埋葬,幸运的是,满清入关后,冒着邪恶习惯余烬的烟锅巴深深地掩盖了汉族官员的鼻子,康熙皇帝服从民意,下令踩上了这个有害的烟锅巴!
明朝令人震惊的人殉难
的要求,皇帝的殉难不会在这里唠叨,而是关注皇室亲属的殉难。
明朝有封地的诸侯王,即外藩,大臣们遵循这种殉难的恶风,明代诸子王府的殉难并不隐瞒,各朝的实际记录、正史和野史都有记载,宣德元年10月,唐琼烃去世,时间只有21岁,她的头衔是靖,颊县(河南佳县)姓高的女儿是公主,听到这个消息后,她自杀了,代价是被封为唐公主。
宣德四年六月,周王府的罗山去世,也只有二十一岁,死后悼念,妃张自尽,死后贞烈。
宣德六年九月丙子,蜀王有玉,他是献王之孙,年仅二十六岁,他的死亡名字是靖,侍姬黄皆自尽,送祭,送黄氏夫人。
正统四年正月,宁府信丰王盘㷬年仅十九,死后悼念,妃刘自吊,死后贞烈。
正统四年六月仁寅,越王赡永去世,年三十五,死后的头衔是靖,没有儿子,封国去世,妃吴死亡,死后的头衔是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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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臣殉葬的有:
永乐十九年七月,岳寅,惠安伯金玉卒,妾田氏自尽以殉,赠淑人。
丁毛,永乐二十二年二月,应城伯孙英卒,妻李氏自尽殉葬,追封妻子。
宣德四年二月,中军左都督马聚卒,妾陈氏自杀,赠淑人。
宣德九年三月乙丑,武安侯郑享死,妾张自尽,送淑人。
因此说明英宗时以前的人殉主要是妻妾为丈夫殉死的变相人殉,其他妃子不会殉葬,封建文人大叹为“殉节”!
小视频非常流行,贞节牌坊”和明清古墓的碑文可以看到当年为这些殉难的女性的死亡头衔。
我真的无法想象这些人在等待自己知道死亡的时候,心理意义上无法量度的痛苦是什么感觉!
天顺八年(1464)英宗崩溃,对于二进宫的二次皇帝,他在临死前做了一件值得后人称赞的事,英宗遗诏:“用人殉葬,我不忍也;这件事自我止步,后人不复为。”
崇祯皇帝煤山吊死后,袁贵妃奉命殉职,魏宫人(即公公)率领300名宫女扑进紫禁城御河自尽,追随崇祯。
我认为这种情况与简单的殉难有本质的区别,如果崇祯皇帝死于太平繁荣时期,他将永远不会被用来埋葬。
萌芽状态下掐死
有一段有趣的历史记载,王先谦的《东华录》记载:天聪八年(1634)“二月葬礼例子:妻子愿意为丈夫埋葬,许之,依然表扬,迫使妾殉道,妻子坐死。”也就是说,在入关前的国家规定中,满清的妻子可以自愿决定是否死亡,如果正夫人强迫妾死亡,政府将死刑。
清初,努尔哈赤死后的殉难情况不再被描述,直到顺治时期,贝勒岳托、瑞亲王多尔兖都用宫妃和廉价男奴殉难。
崇德四年(1639),扬武大将贝勒岳托死,妻福金殉葬。
瑞亲王多尔兖死于顺治八年(1651),侍女吴尔库尼殉葬。
为彻底杜绝这一坏习惯的曼延,汉族官员上书请禁止康熙奏,康熙十二年(1673),诏书明确禁止:“禁止八旗包衣佐领下奴仆随主殉葬.”从此,殉葬现象彻底消失。
结束语
经过时间的折磨,这种丑陋的坏习惯标志着沉重的禁令!中国的丧葬史终于翻到了一个相对文明的页面,但历史上的叹息仍然经常在我耳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