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大户人家,古代小户乡绅的妾是怎么生活的
古代法律对纳妾是有规定的,一般说来年过四十岁仍无子嗣者才允许纳一个妾。
但在具体操作上也未必如此严格。
可是,纳妾也不是谁都可以纳的。倒不完全是法律规定,而是经济上不足以纳妾,一般的平民能维系一夫一妻的小门小户家庭,已经很不错了。
对于古代的小户乡绅,从身份上说一般都是在乡的小地主、秀才、生员之类,他们没有能力纳太多的妾,一妻一妾,再雇上一个仆役,差不多是这种家庭的标配结构了。
而在这样的家庭中,妾的角色是重叠的,她一方面是半个女主人,有为男主人传宗接代的任务和使命,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结构的限制,妾又不能真的放手当主子,还必须配合家中的仆役一起干活,她不仅要伺候相公和正妻的饮食起居,伺候家中的长辈以及子女,如果家里还有农活、纺渍之类的活,也要一力承担,可谓身兼数职,十分辛苦。
当然,这种小门小户的乡绅家庭,也就没那么多讲究了,一般来说就称呼她们大老婆、小老婆之类的,没有特别大的主仆分野,毕竟大家都是有活一起干,没有谁是真能拿主子架势养尊处优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