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办理的最新规定
为了保障服务行业的健康安全,我国制定了健康证办理的新规定,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今年3月15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从4月1日起取消了预防性体检费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下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1、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2、公共场所服务行业;
3、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行业;
4、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行业;
5、幼托机构保育行业。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相关人员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继续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办理健康证的流程相对简单,相关人员只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即可。
这些新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加合理合规地保障人们的健康安全,许多餐饮行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都必须办理健康证,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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