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风筝》原文如下: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风筝在孩子们手中飞翔,成为一种惊异和悲哀的象征。
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那时孩子们可以尽情地放飞风筝,体验童年的欢乐,风筝却是一种带有些许负罪感的回忆。
记得小时候,我并不喜欢放风筝,甚至有些厌恶它,我认为这是没出息孩子的游戏,而我自己的性格与之相反,我的小兄弟则对风筝有着特殊的喜爱,那时他常常独自坐在后园的角落里拾起枯竹,制作自己的风筝。
一天,我偶然在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中发现了他,他的风筝制作得细致入微,充满了童趣,我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感,仿佛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幼稚和无知。
我愤怒地发现风筝被瞒骗了,被当作了出格的行为,我愤怒地决定要惩罚这个行为,我拿起剪刀,剪断了风筝的一只翅膀,将它掷在了地上,踩扁了它,这并不能完全消除我对他的怨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意识到,风筝不仅仅是一种玩具或娱乐方式,它还承载着孩子们对自由的向往和对童年的怀念,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自己对于孩子的虐待和忽视。
当我再次看到风筝在天空中飞翔时,我意识到它不仅仅是一种玩具,更是孩子们对自由的追求和向往,我也意识到,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和尊重孩子们的童年和梦想。
这篇文章通过对风筝的描写和回忆,表达了对孩子们的关爱和尊重,同时也表达了对封建宗族制度摧残儿童的罪恶进行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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