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和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代表这位教师是男性,并且是一个有家有室的人。
如果教师单身未婚,而女学生又是一名大学生,他们的关系是可以正常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一个人。
既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当的,而且双方都是自愿发生的,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行为,我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而不是某一方的错。
也有可能女学生在双方发生关系之后,男教师的某些承诺没有兑现,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觉得教师欺骗了她,自己上当受骗。
男教师告诉她自己没有家室,但实际发生了关系,发现他已经结婚,这样,女学生的感受就会受到影响。
如果是这种情况,责任主要应该在于男教师,教师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理应受到严厉的谴责,应当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并想办法减轻对女学生的伤害。
图片中的场景表明,教师与女学生的不正当关系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反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