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行了修改润色,以下是修改后的版本:
新郑市主城区限行通告:
限行区域
位于神州路以西、G343公路(原炎黄大道)以北、老G107公路以东、新村大道以南的区域内所有道路(G343公路、老G107公路除外)。
龙湖镇镇区限行通告
本通告针对S103省道(老G107公路)以东、祥云路以南、中华路以西、G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的所有道路,其中S103省道、G107连接线、中华路不在限行范围内。
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日8点至晚20点实施限行。
限行规定
根据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的制度,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如1、3、5、7、9)只能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如2、4、6、8、0)只能在双日上路行驶。
不受限行影响的车辆
以下车辆不受此次限行措施影响: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客运汽车(含预约出租客运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道路清障和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和快递)、押款等专用车辆;保险查勘车、新闻采访车以及医疗废物转运车等;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影响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需遵守本通告规定,同时也需遵守新郑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样需遵守本限行规定。
希望修改后的内容更加清晰易懂,表达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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