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对于汽车回收企业出售的重型卡车(不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了10年以上(含10年)并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在当年更新的半挂车牵引车和重型卡车(不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总质量达到了12000公斤(含12000公斤),那么每辆可获得1.8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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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对于汽车回收企业出售的重型卡车(不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了10年以上(含10年)并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在当年更新的半挂车牵引车和重型卡车(不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总质量达到了12000公斤(含12000公斤),那么每辆可获得1.8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