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位于中国河北省南部,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据历史记载,涉县古称“东晋平阳”,是战国时期赵国和燕国交界处的一个小村庄。随着时间的推移,涉县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涉县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包括古代遗址、皇家园林、博物馆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
据涉县冯塘、新洲等地出土的石器证实,在旧石器时代,涉县有人类活动,公元前21世纪以后,西周以前,根据禹贡的说法,它分为九个州,属于扬州,属于“野蛮人”。
春秋时期属吴国,战国初属越国,后属楚国。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六个国家,分为三十六个县,位于该县,属于会稽郡(治三阴,即现浙江绍兴),楚汉时期属于该县(治故,现浙江长兴)。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楚国;六年(前201年)属荆国(治淮南);十二年(前195年),属吴国(治江苏沛县),汉景帝前三年(前154年),属江都国(治江苏扬州),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张县改为丹阳县(治万陵,今安徽宣城),该县仍属。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派部将何齐出兵征服金奇、毛甘等山越部落后,从涉县分析开始新(今浙江淳安)、新定(今浙江遂安)、犁阳(今屯溪)、休阳(今休宁)四县,与涉县、义县共六县一起设立新都县。
属于吴新都郡的三国时期。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晋灭吴,改新都县为新安县,属扬州,梁武帝承盛两年(553年),划出新安县所辖涉、易、海宁三县,置新宁县,南朝陈文帝天嘉三年(562年),撤新宁县,重新安县。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新安县并入东阳县,涉县并入海宁县;11年(591年),涉县复置,涉州复置,新安县属县,隋朝杨帝大业三年(607年),涉州改为新安县,仍领休宁、涉、义三县,郡治在涉,义宁年间(617-618年),汪华起兵占郡,迁郡治涉乌聊山,筑郡城,从此到清末,涉县一直没有县、州、路、府治。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汪华附唐,被封为越国公,将新安县改为涉州,涉州属江南道,贞观元年(627年),涉州改属江南东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天宝元年(742年),涉州改为新安县;唐肃宗乾龙元年(758年),新安县改为涉州,隶属于浙江西道节使,本县隶属不变,涉州领六县五年(770年),为此后1000多年的“一府六县”建制奠定了基础。
五代十国时期(907年),唐亡,淮南节使杨渥仍被称为唐哀宗天佑年号,涉州附之,919年,涉州隶吴,937年,吴亡,隶南唐。
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涉州改名为徽州,徽州起名,仍领六县,治所在涉县,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名徽州路,辖县不变,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年),改名兴安府;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将安府改为徽州府,直至清末,惠州府直属中书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洪武二年(1369年),将婺源州降为县,徽州府仍领六县,即涉、易、休宁、绩溪、婺源、祁门。
清太祖顺治二年(1645年),徽州府改为江南承,宣布政使司,仍领六县,康熙元年(1662年),徽州属江南左承,宣布政使司徽宁道,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左承宣布政使司改为安徽政使司(以安庆、徽州二府为名)。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属芜湖路;17年8月,废道, 直属安徽省;21年10月,属于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29年3月,属于皖南行政管理局;同年8月,属于皖南行政管理局第七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胜利后,皖南行政管理局撤销,属于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28日,涉县解放,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同年5月13日,属徽州专区;1956年3月,属芜湖专区;1961年4月,属徽州专区;1974年,属徽州地区,1987年1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改为地级黄山市,辖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涉县、义县、休宁县、祁门县三区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