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陪住制度
陪住条件
1、病情危重且不在监护室监护的患者。
2、大手术后或特殊手术后的患者。
3、有语言障碍、失明、失聪、智能障碍的患者。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症状患者。
5、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指定的患者。
陪住要求与规定
1、护士长或主班护士遵医嘱为家属开具陪住证,并向家属介绍陪住要求。
2、陪住人员与医护人员相互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3、陪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请您不要到其它病房聊天,不要在病房吸烟、洗澡、洗衣服等,请您不要自带躺椅和折叠床或在病床睡觉。
4、请您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器,如:手机充电、电炉子等。
5、请爱护医院内物品,如有损坏,查实后需照价赔偿。
6、每位患者陪住只限一人,陪住者出入病房时请出示陪住证。
7、如陪住者因故离开患者时,请务必通知值班护士。
患者家属办理陪住流程
为了住院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疗和休养环境,遵照上级相关规定与要求,病房尽可能减少陪住人员,凡因病情需要陪住的患者,由主管医师开立医嘱,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发给陪住证(医院盖章有效),患者停止陪住或出院时,护士长收回陪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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